问题少年:常始于内心需求被忽视


问题少年:常始于内心需求被忽视

作者:陈黎明、禹志明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心里失望后,我们就是想搞点破坏,你们认为不应该的,我们偏要去做”

    湖南娄底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6·30”特大涉黑案,在98名被告中,有不少稚气未脱的面孔。

    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呈上升趋势。新华社记者试图走进这些“问题少年”内心世界,探索“问题”根源所在,或许能给人们带来启示和反思。

    ■“问题少年”生态圈的互流互通

    在湖南娄底、邵阳、怀化等地的每个小城镇里,有一些被当地人称为“烂仔”的小混混群体,他们年纪尚小不曾承担生活的责任,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闲散无事,打架斗殴甚至抢劫偷盗就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怀化市与重庆、云南、贵州等地交界,是“毒品过境通道”,社情复杂。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5359名吸毒人员中,80%以上在18岁以前就接触了毒品。怀化城乡接合部的鹤城区石门乡,有上百个吸毒人员和小混混,当地人称他们为“石门烂仔”。多年来,当地公安机关屡打屡禁,“烂仔”中年纪大的或退出或入狱,年纪轻的又加入,竟形成了一种“平衡的生态圈”。

    23岁的伍绍华,已有6年吸毒史,精瘦黝黑。他一天至少要两三百元“开支”。为了寻钱,首先是骗父母亲戚朋友,此路不通后,便开始和毒友合伙偷窃抢夺。“幸亏警察抓到我时,还没有闹出更大的事来。”在戒毒所里,理性逐渐回归后,伍绍华的心里多了少许后怕。

    有人形容说,毒情最严重时,“吸毒的人像赶集的人一样多”,石门菜市场生意因此冷清了许多。因有吸毒人员经常到市场转悠,寻毒资,他们惯用的手段是拿一根涂有红色颜料的棉签假装掏耳朵,谁不小心碰一下他们,就得赔钱。被敲诈的人心里明白,无奈心存畏惧。久了,菜贩生意大受影响。

    “说实在话,小混混与闲散的年轻群体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原本就是邻居、同学,都闲着不愿干事,时间一长,很容易玩到一起。”石门乡一名大学生说。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生活目标。有些人在“享乐至上”的精神支配下,敢于践踏人们最美好的东西,藐视一切社会规范。

    对这些青少年来说,最亲近的就是能“玩到一块”的朋友。伍绍华说,甚至村里几岁的小孩子也跟着他们一起看黄色录像,他自己与吸毒朋友在一起时才15岁。

    怀化市公安局缉毒大队长刘维勤介绍,尽管公安机关已连续两年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贩毒、吸毒行为,在石门乡,每天有6个民警领着12个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但吸毒人员仍在增加,去年新增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159个。

    不良习气顺着农村乡土关系向更年幼的群体延伸。石门中学党支部书记曾有赓介绍说,即使是在校学生,一点小冲突甚至一语不合,他们就拉来自己亲戚或在社会上认识的“朋友”,去“教训对方”,给自己出气。学校不得不组织20来个中青年男教师,组成“校园110”,以应对各种冲突。

    27岁的吴冰,初中毕业后通过家庭关系很快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在父母的眼里,儿子应该与“问题青少年”无缘,然而2002年,吴冰还是没能把握住防线,成了一名吸毒者。他说:“身边吸毒的朋友太多了,总有不能抗拒的时候。”

    ■“问题少年”内心被忽视的需求

    期望获得社会更好的认同,是记者在湖南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怀化戒毒所采访的20余位青少年表露的共同心声。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被社会抛弃的可怜者。成绩不好,没人看得起,看不到前途和希望。”在怀化市戒毒所里,何海这样说,“我们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一种理解,不希望所有人带着‘有色眼镜’看我们。”

    何海成为“问题少年”之初,就是寻求在家庭中得不到的理解。今年才19岁的何海,14岁时就成了一个小混混。他的母亲是个体经营者,父亲已去世,家里经济条件不算好。他13岁时,家里倾其所有建了栋房子,姐姐考上大学却没钱上。“从那时起,我一旦做错什么,父母就怪罪我,说就是因为给我建房,姐姐才上不成学。”何海说,“可能因孤独和苦闷,我通过邻居的关系,认识了那帮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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