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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教电函字[2008]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市直有关学校: 2007年以来全市实行了新的义务教育运行保障机制“两面一补”政策,省市县的财政教育拨款里面包含“信息技术费”和“电教教材费”,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电教教材款“专款专用、抓好落实”的文件精神,各有关学校于2007年秋季征订了电教教材,省电教教材配送中心已将电教教材下发给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学校。按要求,电教教材款应在电教教材下发1月内上缴。按照教育网网络使用缴费的有关规定,网络租用费每半年收费一次,每年年初收取上年度下半年(7-12月份)的网租费。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务必于3月30日前将电教教材款和网络租用费全部缴清。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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