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济宁市首届普通高中理科实验技能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济宁市首届普通高中理科实验技能比赛的通知

作者:济宁市教学仪器站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学仪器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30


济教秘办字[200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高中学校: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实验操作水平和动手实践能力,检验高中理科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再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首届普通高中理科实验技能比赛,现将有关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科目
    高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
    二、比赛内容
    1、教师组:全市普通高中统一选用教材涉及到的所有实验内容,重点以探究实验和实验设计为主。教师只参加单科比赛。
    2、学生组:高中一年级授课范围内所有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及探究实验。学生需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全部三科比赛。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于2008年10月下旬举行,比赛地点定为济宁育才中学。具体比赛时间、比赛规则将另行通知。
    四、比赛要求
    (一)各县市区先进行预赛。比赛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每个县市区选出一个高中学校代表本县市区参加比赛。
    (二)比赛分教师和学生两组。参赛教师和学生选手必须来自同一个学校。教师组:物理、化学、生物现任教师各1人。学生组:学生4人,分为A、B两组。其中,A组2人由学校指定,B组2人由计算机从在籍学生名单中随机抽取(比赛时,参赛学生必须是现届高二在籍学生)。
    (三)参赛单位要填写《济宁市普通高中理科实验技能比赛登记表》一式叁份(见附件),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何大源,张坤。联系电话:3282800,13505370035。
    (四)教师要携带教师资格证,学生要携带学籍证明。
    (五)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设团体和教师、学生个人各一、二、三等奖。其中,团体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教师个人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学生个人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
    市教育局将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分别颁发荣誉奖牌、荣誉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举办普通高中理科实验技能比赛,在我市是第一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鼓励所有普通高中理科教师、学生都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在物力、财力、人力等方面为参赛师生多提供方便,确保技能比赛圆满顺利。

    附件:济宁市首届普通高中理科实验技能比赛报名表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济宁市教育局版权所有 网站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鲁ICP备05007216号
    济宁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制作.通讯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2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0537-2314365  市电教馆:0537-2651659
    mail: jnjyw@jnjyw.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