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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金乡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函〔2008〕32号)和济宁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对各学校加强监督监管,组织检查组随机检查,在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对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利用县电视台教育之窗栏目和《基层教育》杂志,进一步加大素质教育宣传力度,迅速及时地把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每一名学生和社会各界,确保他们了解素质教育、理解素质教育、支持素质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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